国际学校阴阳合同招揽“洋外教” 行业乱象谁来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8-10-16 10:42:19  阅读:296149+

  众所周知,国际化的教育理念在中国城市家庭渐入人心。无论大学、k-12国际学校、幼儿园亦或是教育培训机构,在语言教学学科或其他学科都需要聘请外教进行授课。因为国际化教育的重点在于教育的受众应该有国际化的视野和认知,不光在语言学习上能无障碍地接受世界先进的知识和技术,更重要是要在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上能更好的理解和融合性的吸收教育水平领先或者有独特性创新的国家的知识和技术财富。基于这一基本目标,国际化学校需要给我们的孩子纯粹标准的语言环境、纯正地道的文化熏陶、以及国际教育普遍认同的全人化、个性化、通识化教育,因此来自于教育水平发达地区,尤其是北美和西欧发达国家的外教群体成为了国际化学校的必要师资配置。

  外教成为教育行业最为稀缺的人才资源之一,但具有外教资格、拥有工作签证的合法外教数量稀缺,远远不能满足行业需求。统计显示,2017年中国从事教育行业的外国人已达40余万,但按照目前的政策标准,合法外教数量仅占三分之一,“洋老师”明显供不应求。

  多数“金牌外教”无合法教学资质

  就在 2018年9月26日,浙江省平湖中学圣玛丽国际部曝出外籍教务长(目前美国诺林国际教育集团派驻在学校的美方教务长)在校辱骂来访前中国同事、日常辱骂食堂员工、上课使用侮辱性语言等不当行为新闻事件。当事人(被辱骂方谈陈橙中国籍老师)发文痛斥“似乎为他在中国赢得薪水的不是他的知识和教养,而是他金黄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随后,美国诺林国际教育集团所谓的上海分公司对谈老师进行了恐吓威胁,无奈,谈老师在朋友圈、自媒体将该事件诉诸公众,希望得到的美国俄勒冈州圣玛丽中学、上海诺林商务、美国诺林国际教育集团、教务长John eiseNBArth的书面道歉,并且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无独有偶,外教素质参差不齐,其自身的执教合法性也存在巨大隐患,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在国际学校行业中授课外教均需要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严格加上“洋老师”供不应求,滋生了行业内庞大的“黑外教”群体。使用旅游签、访问签,或者使用商务签证却故意隐瞒外教职业以规避教育工作经历、教育相关证书检查,或雇用在华留学生进行外语教学等,都属于“黑外教”范畴。 有的“外教”操着并不标准的“洋泾浜英语”;有的来中国之前,从事的是保姆、货车司机等职业。

  按照规定,在外教资质办理中,需要由与外教签订雇佣关系的中国学校提供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等相关文件。事实上,上海诺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江舸招聘时跟外教和雇员们私下透露,虽然他们本身并没有相关资质,但是,可委托其他机构完善此事,办好相关手续,并不会因此影响他们受雇来到中国后的任何收益。也正是如此,大部分国外中介机构为了满足中国国际学校的需求,可能会先行招聘只有旅游签证或商务、学生签证的外籍人士作为外教。同时隐瞒其职业,以规避教育工作经历、教育相关证书检查。有上级例行检查时,再为这些“临时外教”办理合法上岗的相关证件和手续。或在度过应急期后,改派具备合法资质的外教上岗。同时,这些国外中介机构本身的资质也存疑,更有一些根本不具备“外教派遣资质”。国家外专局下属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国际教育部部长王雨石曾表示“事实上,国家标准应该是最低标准,猎头行业、用人单位应建立起更高的外教筛选标准。但现在是反过来的,国家标准成了最高标准,市场行为乱象丛生。”

  学生家长出示了国际学校外教施教教材及备案情况,以某集团宁波项目教材情况为例,初一、二年级的英语,人文教材全是盗版翻印美国原版教材(直接翻印去年购买的原版教材),初三的四门学科,英语文学,几何,世界历史上,普通科学,都为盗版翻印教材,显然与中国教育部规定不符。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在国家对教材审查日渐趋严,国内传统文化等教育比重增加的情势下,国际学校也需要适度调整自己的课程体系,以应对这些变化,毫无疑问,这关乎一所国际学校是否能在国内长远发展。

  “阴阳合同”存在偷漏税款嫌疑

  据家长提供的证据显示,美国诺林在其项目还存在有犯罪记录的的外教,更有拿着旅游签证上岗教学的外教,深挖之下,内幕更是叫人触目惊心,该校外教工资还存在有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重大嫌疑!相关报料显示,美国诺林国际教育集团总裁林欣韡在美国经营的多个公司存在司法纠纷,她所收购的位于加州具有70年历史的布鲁克斯电影学院(Brooks Institute)在其收购后,短短一年内因其管理不善而被强行倒闭,至今仍在被调查。

  雇佣“黑外教”已成行业潜规则的情况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办理也被一些只为获利的中介机构钻了空子,有家长称,在他们曾供职的国际化学校中,国外中介机构与中国国际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承担国际学校的外教招聘职责。表面看来,并无任何不妥,但由于国外中介结构与外教直接签订雇佣劳动合同,发放薪水时,国外中介机构在国内并无法律上的子公司,由第三方中国实体公司以国外中介机构名义代为向中国国际学校收项目款项。随后,国外中介机构可能直接通过现金或个人交易打款方式向外教支付薪水逃避税款。证据显示,每年仅仅通过美国诺林、上海诺林、美国俄勒冈州圣玛丽中学等机构流失的税款都是有据可查。

  有业内人士透露,即使是没有任何教学资质的外国人,培训机构也可以编造学历和教学经历,利用“阴阳合同”等诸多规则漏洞进行非法聘用教学。“不管怎么吹,反正家长也很难核实,这也导致一些学校聘请外籍教师时往往不看学识、资质而是看长相,只要拥有一张看起来像欧美人的洋面孔,这个外教就‘合格’了一半。”

  加强监管,完善外籍专家就业平台

  外事无小事,外教作为外国人在华最大的群体,必然面临更严格的要求,反观目前行业内“黑外教”盛行的行业潜规则,其实质就是非法雇佣。有教育专家表示,目前一些家长对于国际化教育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如中教不如外教,中教教不好英语……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这也是利用了家长对外教的追捧心理,但这种外教不仅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甚至还可能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外教聘用,政府必然将按照最新规定,进行严格执法,“黑外教”本人将被拘留、遣返,雇佣者将面临面临罚款及整治。而非法从事中外合作办学的中介机构也应该得到严厉惩罚。教育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外籍专家就业平台建设,一方面为拥有专业技能的外籍人才创造便利条件,更好满足外语培训等行业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对非法就业行为加强检查和处罚,让非法雇用“黑外教”的教育机构无所遁形。

  有专家表示,动辄藤校,开口闭口学术成果,甚至延及总统,诺奖。提起国际教育,人们想当然的就是欧美,其次澳洲,再次港澳,哪里人文自由,个性独立。在中国炙手可热的双语教育,尤其是针对即将去往世界高等教育最为发达地区的预备机构,究经是什么样子,合作机构和目标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向我们呈现出优良的表象,却隐藏了其色厉内荏的真相。在“象”与“相”之间的坐标系,应该一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的知行合一,又如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样才是我们优良教育的立身之地。当鱼目混杂的外教们以邋遢随意的着装,五音不全的声音、概念混淆的波动论述或自己都无法求解的函数态被我们懵懂的孩子们无所适从的深层感官系统感知时,就不再是简单的“教与学”,而是“黑人白相,小刺喽表现”。香港商报教育专版周五以整版篇幅,题目行业乱象谁来管讲述了这一领域违法乱纪,偷梁换柱演化的部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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